张女士说,她的家人发生交通事故,被鉴定为10级伤残。张女士问,肇事方应如何赔偿?
唐山正一律师事务所石贵东律师说,根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等相关法律规定,张女士的家人交通事故受伤,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因伤致残,其增加支出的生活上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及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于季男 魏伟)
稿源:
唐山晚报
编辑:
李佳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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