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关系复杂 同辈人为遗产“犯嘀咕” 法官解析
无扶养关系继兄弟姐妹间无继承权
我家的家庭关系比较复杂。我母亲与继父均为再婚。我母亲带着我、我继父带着哥哥君联、弟弟君盟共同组成了一个五口之家。
现在,我母亲和继父均已去世,前不久,哥哥君联也病逝。现在,我与君盟因继承君联遗产的事产生矛盾。
请问,我有资格继承君联的遗产吗?在这方面法律有何规定?
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据此,你能否继承君联的遗产,应视你们之间是否形成扶养关系而定。
稿源:
唐山晚报
编辑:
李佳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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