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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推翻公证事实 对方当事人仍需举证--民生
唐海信息网 2008-4-15 15:35:57 来源:互联网 浏览
    因继承遗产一事,我大哥要与我打官司。   我手中有父亲留下的公证遗嘱,遗嘱的内容是父亲将他名下的一套房产留给我一个人。对这份遗嘱,我大哥有异议,他说遗嘱有假,还说他有证据。   请问,如果我大哥的证据真的能站住脚的话,我还用举证吗?   周丽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但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如果你大哥有反证能推翻你手中的公证遗嘱的话,你就还需举证。 稿源: 唐山晚报 编辑: 李佳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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